发展成果公平分享与收入分配机制的完善
分类号:F124.7
【部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
【摘要】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规定了发展成果必须由人民群众公平分享,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着人民群众公平分享发展成果的基本权利。但实践中在按劳分配领域,忽视了生产条件分配的先天不等对其公平原则的侵蚀;在按要素分配领域,忽视了政府对要素占有起点公平的强力调节和对劳动者利益的特别保护;在社会总产品分配领域,忽视了如何直接、间接地为全社会成员谋利益;在商品交换领域,忽视了自觉遵循价值规律和大力维护市场秩序,从而产生了较严重的利益分配不公,加大了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和主体地位,完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分配机制;坚持社会总产品分配和商品交换领域的合...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发展成果 公平分享 收入分配机制 三个有利于 按劳分配 按要素分配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分享的收入分配机制研究”(12YJA710061)的中间成果;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民享型收入分配机制研究”(2013zdAxm003)
【所属期刊栏目】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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