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假的社会价值与级差地租的关系
2016-04-15分类号:F014.31
【部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虚假的社会价值与级差地租的关系,是尚有争议的重要理论问题。基于超额利润两个界定标准的数理推导表明,理论界长期以来将级差地租界定为剩余价值是对级差地租本质属性的错误认识。级差地租本质上是虚假的社会价值转化的超额利润。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必须将超额利润的界定统一为"按商品价值出售"才是科学、合理的,而绝对地租的本质是剩余价值而不是超额利润。
【关键词】虚假的社会价值 级差地租 数理推导 界定标准 超额利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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