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系:理论和框架
2016-07-18分类号:F123.7;F276.1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国有资产经营必须实行两权分离,按照历史的发展轨迹,在两权分离的变迁过程中产生了两权五层次分离,相应形成了经营者系列和出资者系列。经营者系列包括资本经营者、资产经营者和部分资产经营者;出资者系列则由终极出资者和中间出资者组成,终极出资者就是国家,同时也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每个层次的经营者都接受出资者的授权进行经营,而每个层次的出资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管,这种监管也是通过授权进行的,所有者授权出资者、上一层级的出资者授权下一层级的出资者进行监管。授权经营与授权监管是两权分离关系中的两个方面,授权经营必然要授权监管,否则两权分离的关系不可能发生。出资者的性质以及出资者投资方式的不同将对授权监管和授权经营...
【关键词】国有资产 授权经营体系 授权监管体系 所有者监管 出资者监管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有资本授权关系及实现模式研究”(14AJY0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视角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14ZDA027); 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GZ20130801)
【所属期刊栏目】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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