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背景下行政法的变革与重构——基于保障公共利益的视角
分类号:D922.1
【部门】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摘要】PPP模式反映了政府积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决心。学界普遍认为,公私合作是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基于平等协商而形成的合作关系。应强调PPP模式的公法属性,其运行应契合服务行政法治理念,行政立法也应做出相应的范式转换和法律框架变革。重构行政法律框架的思路:首先在行政实体法中明确提供公共服务为政府职能,明确政府在公私合作中的监督和担保义务;调整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将与服务行政相悖的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救济范畴,建立行政法上的公益诉讼制度。
【关键词】PPP模式 公私合作 社会资本 私营部门 行政法 行政不作为 行政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