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经济适用房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2016-04-15分类号:D920.5;D923.5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
【摘要】问题2010年,李某购得经济适用房一套,2012年李某死亡,未留下遗嘱。2016年李某的独子小李欲将该房屋出卖给赵某。小李和赵某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告知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办理转移登记,赵某和小李在由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议。
【关键词】土地出让金 不动产登记 经济适用住房 转移登记 划拨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 政府审批 土地性质 现行法律法规 所有权转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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