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财产制度视域下的环境财产权立法和实践
2016-07-01分类号:D913
【部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
【摘要】未来民法典中财产应划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将有形物置于有形财产下,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保持平行地位。通过建立新型财产制度,增强交易自由度,为多样和复杂的无形财产预留充分制度空间。在新型财产制度视域下,对无形财产之环境财产权进行立法研究,检视现行环境法、合同法、财产法律等需完善之处,并给出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关键词】财产制度 有形财产 无形财产 环境权 环境财产权
【基金】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人文社会科学)“排污权融资制度探析”(2013WYM_0110)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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