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社保费处理决定
2016-06-08分类号:D920.5;D922.5
【部门】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案情简介2015年7月13日,上海市某区人社局就甲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案,依据《劳动法》第72条、第100条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办理社保登记、补缴社保费)。两个月复议期满,催告无果。2015年9月28日,人社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表示
【关键词】处理决定 劳动行政部门 强制执行 人社 劳动保障监察 《社会保险法》 保险经办机构 催告 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合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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