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融资再松绑的正当性分析
2016-02-25分类号:D922.282;F832.51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虽对股权众筹的发展作出了积极回应,但作为现行法与社会实践妥协的产物,相关规定显示出适用性不足。对股权众筹予以再松绑不仅是理论上契合的需要,更是社会实践提出的迫切要求。除修改《证券法》相关条文外,尚需补充配套制度。创建融资限额豁免制度、放开股权众筹份额流转限制、建立股权众筹平台声誉机制、创新纠纷解决机制等,为股权众筹的有序、健康发展营造一个切实可行的制度环境。
【关键词】股权众筹 再松绑 投资者保护 配套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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