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与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探析
2016-10-15分类号:D922.287;F832.51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债券违约事件开始出现,且发生频率有加快之势,显示出数量增加、金额扩大、由民企向国企扩散等特点。债券违约事件频发,除了宏观经济下滑的原因外,还有行业不景气、公司治理不完善等。面对债券违约事件频发,我国对投资者的保护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信息披露不健全、持有人会议制度实际保护效力较弱、受托人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交叉违约条款有待设立等。借鉴美国等投资者保护较完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我国需要在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完善债券受托管人制度、引入偿债保障条款等方面进行努力,强化对债券市场投资者权利的保护。
【关键词】债券市场 债券违约 投资者权益保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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