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视角下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思考
2016-05-25分类号:D922.287;F832.51
【部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证券市场由投资主体、投资客体、金融中介机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等要素构成。证券监管是指监管主体通过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干预,并监督这些规则的执行。本文结合十八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的法制精神,就当前我国证券监管法制建设进行三个维度的讨论。本文认为我国证券监管立法不完善是根本,执法不严是关键,只有严格执法才能让证券市场真正市场化,参与者才会自觉守法。在证券法制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以证监会为基础的联合监管模式,并建议长期引入公安部和中纪委,完善社会监督平台和信用评级体系。
【关键词】证券监管 资本市场监管 证券市场法制建设 联合监管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71473277)
【所属期刊栏目】西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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