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的环境侵权责任承担制度探索
分类号:D922.291;D922.68
【部门】福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企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代价却是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企业在注销法人资格后,即不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因企业在先前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已造成环境的污染与对生态的破环,此种侵权责任问题当前已经被社会重视。把企业本身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直接转嫁给国家与社会,这明显违背了环境责任原则。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追求环境责任承担的社会化是大势所趋。通过对企业注销时的环境质量评估来衡量企业承担的责任,更有利于彰显法律的公平。
【关键词】企业注销 环境侵权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质量评价 环境保护制度 可持续发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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