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前后消费合作社会计制度研究
2016-02-10分类号:D922.26;F233;K26
【部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社会科学部
【摘要】抗战前夕,消费合作社并无专门的会计立法,基本上在《会计法》之下运行。抗战时期,消费合作社的会计立法日益被社会重视,推动了政府关于消费合作社会计制度的建构,相关制度的确立明确了会计人员职责,加强了财务监管,保证了经费合理使用。然而因会计人员缺乏,会计制度并未得到切实遵行。
【关键词】抗战前后 消费合作社 会计制度 意义困境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国时期四川农村合作金库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3CZS072)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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