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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人大预算权力 强化新《预算法》约束力

分类号:D922.21

【作者】朱俊立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摘要】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现代财政制度以法控权,激励政府公正、高效率地履行公共财政受托责任的实质。新法对制度的创新性突破,在以下方面赋予了各级人大预算权力:全口径预算,预决算公开透明,人大对预算、预算调整、执行、决算的审查监督,地方政府性债务,财政转移支付,跨年度预算平衡制度,法律责任问责机制。保障人大的预算权力,才能实现预算权力制衡,做到预算公开,依法预算,强化新《预算法》的约束力。
【关键词】预算法  预算权力  各级人大  法律责任  监督
【基金】2015年度教育部西部和边疆地区规划基金项目(15XJA790007)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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