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利益争议预防机制建构
2016-02-08分类号:D922.5;F249.2
【部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摘要】由集体利益争议对产业和平的破坏性影响、现有的集体利益争议解决体制不完备以及利益争议本身的属性所决定,我国目前应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集体利益争议处理机制。集体利益争议的预防应以防止和消除当事人之间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见分歧为首要目标。以集体利益发生的机理在于当事人信息不对称、非理性的因素、不进入谈判轨道等为出发点,集体利益争议预防的主要措施包括确立谈判义务、强化信息披露措施、通过民主管理实现疏导、完善集体合同约束力、建立停工风险分担机制、集体合同中规定新集体合同的缔约规则等。
【关键词】集体劳动争议 预防 谈判义务 利益争议
【基金】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资助项目的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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