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请更正登记的;可否直接申请异议登记
2016-12-15分类号:D923.2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
【摘要】问题甲取得某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了登记,后与乙因该地块产生权属争议,乙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了异议登记。甲认为乙未申请更正登记直接申请异议登记的行为无效,登记机构不应受理乙的异议登记。乙认为异议登记不以更正登记为前提,登记机构应当受理。那么,未申请更正登记的,可否直接申请异议登记?
【关键词】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 登记机构 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 利害关系人 立法原意 变更登记 书面同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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