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收益权融资担保的法律性质探析
2016-09-15分类号:D923.2
【部门】河南警察学院
【摘要】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加以限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之一的土地承包收益权,其在被用来担保的时候也应该被限制。然而土地承包收益权可以视作农业经营主体的未来收益,应将其归属与"应收账款"。这样一来,土地承包收益权担保就可以以应收账款质权论处,具有法律效益。当下,我国很多地区都推出了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运用土地承包收益权来作为担保和抵押,这在法律层面存在一定风险,应遵从应收账款质权的有关法律要求,对其进行重新梳理。
【关键词】土地承包 收益权 融资担保 法律性质
【基金】河南省科技厅项目《产学研联盟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及适用法律研究》(项目编号:152400410051)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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