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产权证书遗失补证;登记机构怎么处理?
2016-06-15分类号:D923.2
【部门】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摘要】问题甲欲购买乙名下一宗土地,但资金尚未筹齐,经双方初步协商,乙按甲的要求,先将该宗土地的权利证书交由甲保管,待其筹集好资金,双方再一同办理该宗土地的转移登记。后乙又与他人达成购买意向,便以原土地权属证书遗失为由,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对此登记机构应当如何处理?
【关键词】登记机构 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 权属证书 转移登记 购买意向 补证 不动产物权 异议登记 不动产交易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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