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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权利人申请相邻关系保护

2016-06-15分类号:D923.2

【作者】华琳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  
【摘要】问题甲与乙为邻居,甲在乙房屋的前、后各建有房屋,乙处于甲所有的房屋或使用的土地包围之中,在甲所有的建筑物范围内有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两者均在原房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各自持有产权证书,其土地范围、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但乙不通过甲土地及房屋就不能通行。现在甲和乙要求分别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在受理过程中,存在下列疑难问题:1、登记机构如何登记,才能保障乙的合法权利?2、如果乙没有申请不动产权利登记(如地役权登记),登记机构如何处理?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必经通道  登记机构  土地范围  地役权  相邻关系  产权证书  权利人  登记机关  民法通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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