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的工作岗位认定
2016-08-08分类号:D922.55;D920.5
【部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案情简介2015年1月22日,某区师范附属小学教师杨某作为值周行政,按校方规定履行"静校"职责,即放学后检查学校及周边环境。当日17时50分左右,杨某巡查教学楼后看到同事正在打羽毛球,便说"参加一个",当杨某脱下衣服拿起球拍时突发疾病,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48小时内死亡。该校随后即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区人社局以杨某伤亡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一)项之规定,决定不予认
		【关键词】工作岗位  附属小学  人社  伤亡情况  工作时间  工作原因  清洁工人  事故伤害  劳动者权益  用工单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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