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可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吗
2016-08-15分类号:D922.32;D922.291.91
【部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
【摘要】问题A村村民甲与B村村民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以甲为法定代表人的养殖场,并以该养殖场名义在A村租赁了一块集体土地,合同约定租赁到期后原承包者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现租赁期满,甲乙丙三人中有人不愿再经营该养殖场。同等条件下,谁能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
【关键词】土地承包 甲乙丙 法定代表人 集体土地 合伙企业法 承包者 三人 土地流转 权利竞合 无限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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