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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性质及责任承担

2016-02-23分类号:D922.5

【作者】蒲俊华  鲍成勇  周治定  
【部门】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  
【摘要】劳动者应当得到劳动报酬,欠薪对劳动者是不公正的,但欠薪是市场经济存在的现象。从雇主的角度观察欠薪有侵占型和风险型两类,侵占型欠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风险型欠薪是雇主主观愿意支付但客观上不能的状态。欠薪的相关方有政府、雇主和劳动者,合理划分三方责任是有效治理欠薪的前提。政府在欠薪问题的责任是:建立和维护工资支付秩序,解决因欠薪而导致劳动者的生活或生存保障问题;明确雇主的法律责任,拒不支付的可能构成犯罪;劳动者是欠薪的受害方,但劳动者有权利和责任依法维权,如果欠薪达到犯罪的程度,劳动者还在为雇主工作,或者劳动者较长时间坚守风险型欠薪,都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关键词】欠薪性质  欠薪责任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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