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农民成员权的制度逻辑
2016-05-25分类号:D922.32
【部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摘要】中国农民成员权是特定范围农民的群体性权利,以农民集体成员资格为基础,将集体权益归属于农民,农民成员权制度以村社农业资源为依托,以村社集体为利益配置单位,实现土地保障功能。农民成员权制度以安全秩序为主导价值,以村民身份、村社治理规则为技术手段构造法律制度,规范村民、村社、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外部人之间关系,并依赖集体农地利益保护、村社功能保护、农民身份利益保护以及代位诉讼等多层次的机制实现权利保护。
【关键词】农民 成员权 制度逻辑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项目“农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研究”(CLS(2015)B10)
【所属期刊栏目】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