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的隐私权保护——以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为例
2016-08-28分类号:D923
【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公共场所进行视频监控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行为,但同时监控信息的滥用等,在一定程度上给公民的生活造成了困扰,甚至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为了衡平公共利益与私人权利的关系,应对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监控结果的运用、私人权利的救济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关键词】公共场所 隐私权 视频监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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