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法定变更制度及其完善
2016-12-08分类号:D922.52
【部门】烟台大学
【摘要】基于实质正义的要求,劳动法确立了劳动合同法定变更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出现时必须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劳动者相应地享有请求权。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定变更制度存在变更准则及救济效率缺失等问题。因此,立法上有必要将法定变更纠纷纳入终局裁决的受案范围;司法上则应当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释,并建立起一套审查标准。
【关键词】劳动合同 法定变更 制度完善
【基金】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劳动合同法定变更情形研究”,项目编号:YDZD1602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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