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不属于职工或者近亲属自身原因”的判定
2016-04-08分类号:D922.5
【部门】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工伤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并列明了应当认定"不属于职工或者近亲属自身原因"的五种情形。然而,超出上述五种情形的,是否一定就属于职工或者近亲属自身原因呢?笔者不以为然。比如,2013年5月,甲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交警判定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14
【关键词】自身原因 近亲属 交通事故责任 劳动关系 行政案件 事故受伤 交通事故认定 证据材料 事故责任认定 用人单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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