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到期能否提前办理续期

2016-02-15分类号:D922.3;D923.2

【作者】张倩  
【部门】北京大学  
【摘要】问题1998年某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和配套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住宅终止日期为2068年4月5日;2013年,该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宗地相邻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83年9月16日。在开发中,市规划部门对两块宗地合并一起审批总平面布置,开发商据此对两地块进行综合开发建设,现已建成,部分建筑跨在两个地块的相邻红线上。
【关键词】土地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用途  出让方式  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证  总平面布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