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标准合同与自行修改合同的应用
2016-08-20分类号:D997.1
【部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工程管理系
【摘要】本文通过对Murphy vs.Beckton基本案情的梳理分析,对以FIDIc合同条件(新黄皮书)为基础修改的合同条件第2.5款"雇主的索赔"以及第8.7款"误期损害赔偿费"对索赔申请条件的不一致性进行了分析;从审判依据出发,阐释法庭对修改后的合同条款与标准合同文本中的条款的观点,为未来承包商和业主在对标准合同进行修改时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菲迪克 雇主的索赔 误期损害赔偿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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