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联邦职业教育法(连载三)——联邦学徒职业教育法;2015年7月13日版
2016-04-21分类号:D952.1;DD912.1
【部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摘要】第24条考试条例第1款联邦经济、家庭与青年部长以部长令形式针对各教育职业的学徒毕业考试颁布考试条例。根据本联邦法规定,这些条例应对考试过程包括考试的记录进行详细规范,具体包括学徒毕业考试的实践考试和理论考试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关笔试和考试的具体规定,以及有关考试费的额度和考试委员会成员报酬的规定。第2款学徒毕业考试未通过时,只需对那些获得"不及格"评语的考试项目进行补考。
【关键词】职业教育法 毕业考试 青年部长 考试委员会 联邦法律 部长令 考试科目 考试项目 不及格 卷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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