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保险法制改革与实践研究
2016-01-20分类号:D929;D922.284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1927~1937年,伴随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了规制保险行业的系列法律规范,保险立法规模初具。抗战爆发后,在特殊的战争环境下,国民政府着手保险法制改革与调适,重点向保险业法倾斜,颁布了多种保险法规和条例,作为战时处理保险事务的基本规范,给予保险业有效的监管,从而推动战时大后方保险业的发展,促进战时经济振兴。
【关键词】抗战时期 保险法制改革 重庆
【基金】2014年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抗战大后方保险法制改革与实践——以重庆为中心的考察”(批准号xm2014020)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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