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执分离”破解执行难——以宁波市土地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情况为例
2016-04-15分类号:D925.3
【部门】浙江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摘要】土地非诉行政案件由于受多方面限制,一直难以很好地执行到位,2008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原则上不再受理土地非诉行政案件"的规定,进一步加剧了土地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难度。2013年,浙江省行政审判行政诉讼第八次联席会议提出,土地非诉行政案件可采取"裁执分离"执行模式。为此,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专门调研,剖析了"裁执分离"模式的优势与面临的限制,并提出解决思路。
【关键词】非诉行政案件 行政审判 国土资源 合法性审查 违法当事人 行政强制法 用地手续 具体行政行为 征收补偿 巡查工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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