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同法》第121条正名
2016-10-28分类号:D923.6
【部门】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合同法》第121条的本质为第三人风险分配规范,其背后有着强大的经济理性。第121条大体上是合理的,无须对该条进行限缩解释或废除。虽然第121条存在一定的粗糙性,但该粗糙性可通过外部修复和自我修复来解决。外部修复主要包括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分配规则及不可抗力规则;自我修复则是指第121条作为一项补充性任意规范,合同当事人可通过协议将其排除,并重新设定适应当前交易的第三人风险分配规则。
【关键词】《合同法》第121条 风险分配 补充性任意规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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