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与承担——《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卖方的瑕疵给付
1998-04-20分类号:F744
【部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摘要】概念与分类 在贸易纠纷中,“瑕疵”是最常用的字眼。瑕疵可作不同的分类:从瑕疵是否存在于货物的物理状况本身,可分为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前者是指标的物本身与合同不符或不具备标的物所应有的品质;后者则指标的物的权利不完整,存在着被追索的可能。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的,便构成瑕疵给付。《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以下简称《公约》)对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进行的国际贸易中的瑕疵给付的认定,作出了规定。
【关键词】瑕疵给付 贸易纠纷 合同订立 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制度 货物买卖合同 物理状况 违反合同 风险转移 营业地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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