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湘江河道社会管理制度及其演变
分类号:D691
【部门】厦门大学历史系
【摘要】明代河泊所对湘江河道社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向渔民征税,清前期,随着湖南商业经济的发展与米谷贸易的繁荣,地方官府加强对商品运输要道湘江的管理,着力于控制渔户和船户。乾隆年间湘江下游河道管理中的船行、牙行、埠头等管理中介制度是适应于河道社会的设计,引入地方商业机构与沿河宗族参与对船户和渔户的管理,保障河道的畅通和安全。明清湘江河道社会管理制度及其演变,展现了河道突显的交通运输功能在引起管理制度演变中的水域特征意义,说明水域管理制度需要与实际社会情形紧密契合才能得以落实,亦是全国不同水域管理制度的多元演变趋向的一个例证。由此可见,自明至清,王朝国家对不同水域社会的认识逐渐加深,并灵活运用社会机制不断强...
【关键词】水域 河道社会 湘江 明清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市场与社会——17—19世纪湘东米谷市场与社会建构”(项目号T2013221024); 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第五轮卓越学科领域计划项目“中国社会的历史人类学”(项目号AoE/H—01/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河海盗的生成及其治理研究”(项目号12BZS084)的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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