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让的社会经济分析
1998-03-06分类号:F752.5
【部门】外经贸部贸发司
【摘要】从1997年10月1日起,我国再次降低进出口商品关税税率。降税原则是降低关税水平,理顺税率结构;扩大征税税基,稳定进口税收;削减税率峰值,实行适度保护。按照这样的原则降税后使我国的平均关税水平从23%降低到17%,降税幅度为26%,共涉及4874个税号(现行税则共6633个税号)的商品,占总税目的73.48%。降税后,我国税则中的最高税率由120%降低到100%,税率在30%以上的税目个数约减少了45%。
【关键词】关税水平 关税减让 关税税率 经济分析 税号 进出口商品 关税调整 进口限制 关税总水平 关税优惠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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