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应向明码实价过渡
1998-02-15分类号:F726
【部门】萍乡市物价检查所
【摘要】1994年3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发布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把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然而,我们不但要提倡明码标价,更重要的是引导企业和收费单位及个人实行明码实价。在西方市场经济高度发...
【关键词】明码实价 国家计委 西方市场经济 职工物价监督 价格欺诈 价格管理 监督检查 法制化管理 国家监督 经济宏观调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