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秦简《县官田令》初探
分类号:K233
【部门】湖南大学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新出岳麓秦简《县官田令》中的"县官田"就是指的官田。令文反映县官田田徒由执法官吏统一调配,主要使用自己没有农田的徒隶。秦代对徒隶充当田徒的比例有明确要求,令文规定农闲时允许田徒承担其他劳作,而在农忙时以它徒偿还。县官田令很大部分是关于官田经营过程中官吏违法行为的规定,反映县官田官吏采用非法手段发展生产的情况比较普遍。这种现象与县官田产量达不到法定额度,以及在考核中被评为殿等,县官田官吏要受到较为严厉的惩处有关。
【关键词】县官田令 田徒 违法官吏
【基金】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项目“出土文献与秦汉农业研究”(教外司留2015311号)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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