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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代化”的课程?——高等教育现代化视角下对课程的思考

2015-12-20分类号:G642.3

【作者】龚克  
【部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南开大学  
【摘要】我首先讲一个看法,教学改革要居于大学综合改革的优先地位。现在有一个说法叫中心地位,我的说法是优先地位。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该以培养人才为主,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培养人才是大学工作的中心,因此培养人才也是大学改革的中心。我们不能以体制机制的改革来代替教育教学的改革。在为人才培养而开展的教学、科研服务活动中,教学是基础,因而要居于优先地位。
【关键词】高等教育现代化  优先地位  教学改革  社会服务  大学工作  教学质量  人才培养  培养人才  学习能力  “教学相长”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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