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双主体理论在研究生导师负责制中的运用
2015-08-15分类号:G643
【部门】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摘要】界定了研究生培养中的主体,认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作为教育者的导师和受教育者的研究生都是具有独立自主、主观能动性的主体,即"双主体"。二者以相互作用的共同主体身份作用于客体——知识和科研项目。指出双向互动是研究生导师负责制中的交往本质,引领是研究生导师负责制中的关键环节。
【关键词】双主体 导师负责制 双向互动 研究生教育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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