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有森工企业的战略性调整
1998-04-15分类号:F326.2
【部门】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副主任 北京市 100029
【摘要】国有林采用企业体制经营,不符合国有林业经营管理的特点,造成国有森林企业经济长期处于低谷难以自拔,资源越来越少。应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为契机,对国有森工企业实行战略调整,将单一的企业体制分别调整为双重职能的事业型单位,生物多样性保护型单位和公司型法人实体。要建立起政企分开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运营体制,使国有森工企业逐步走出既符合林业特点,又是(?)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国有森工企业 森林资源管理 国有林 天然林保护 林业经营管理 运营体制 法人实体 林区社会 木材采伐 国有企业改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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