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国有森工企业所有制结构的思考
1998-06-15分类号:F326.2
【部门】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 长春市 130021
【摘要】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应遵循所有制结构与产品结构相适应,所有制结构与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相结合等原则。森工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应呈现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分布形式。我们应重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有效化。
【关键词】国有森工企业 所有制结构 组织结构调整 森林资源 林地所有权 吉林森工集团 木制品加工 林区社会 林地资源 国有林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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