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养老与新农保制度协调发展的途径探索
2015-02-10分类号:F842.67;F323.89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必须使家庭养老与新农保制度协调发展,不能顾此失彼。既要弘扬家庭养老的优势,又要发挥社会养老的长处来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可以进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家庭养老及新农保各自的优势,使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协调发展,这有利于家庭代际关系的和谐,为农村老年居民创造可持续的、保障全面的养老环境,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
【关键词】农村老龄化 家庭养老 新农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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