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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注册制与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自我规制

2015-11-25分类号:F832.51

【作者】沈伯平  
【部门】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证券交易所的产业自我规制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必要条件。由于模糊的产权结构以及核准制条件下的外在竞争环境弱化,中国两大证券交易所的产业自我规制激励不足。但深市内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这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沪市作为主板市场"一市独大"的格局,加剧了两市在争夺投资者方面的竞争,这为两大交易所的产业自我规制提供了微弱的外在竞争压力。必须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建构起在政府授权之下的、以交易所产业自我规制为基础的证券市场规制体系,为注册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必要的条件。
【关键词】注册制  产业自我规制  政府规制  证券交易所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改革开放30年的基本经验研究》(项目批准号:08&ZD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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