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银保合作亟待完善
2015-11-16分类号:F832.2;F842.4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禹州市支行
【摘要】由于县域内没有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在与银行业展开合作时,虽然为城乡居民投保带来了便利,但其中也隐含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存在的问题认知上有差异。目前,银保合作主要是保险公司借助银行网点的销售渠道与资源以销售保险产品,因此银行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占据了主动权,代理手续费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银行对产险、寿险公司产品的销售力度。在合作态度上,保险公司比银行更为积极。保险公司迫切希望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来扩大业
【关键词】银保合作 代理保险 保险监管部门 保险机构 销售渠道 合作态度 销售力度 代理销售 保险代理 保险监管体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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