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刍议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2015-11-01分类号:F812.42;F275

【作者】施宏  
【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摘要】目前,个人以股权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是资本市场较为普遍的做法,即被收购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以其名下的股权换取上市公司对应的股票,实现企业资产重组或企业借壳上市的目的。但个人以非货币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却仍存模糊地带。股权投资过程中,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现金收入;另一种是取得有限售期限的上市公司股票,同时,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规定股权交割后被收购公司在限售期限内的每年均有应完成
【关键词】非货币资产  自然人股东  股权交易  货币性资产  资本市场  被收购公司  收购企业  补偿协议  主管税务机关  执法风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