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森工企业营林成本核算问题探讨
1992-09-30分类号:
【部门】福建省沙县林委
【摘要】在传统的林业会计核算体制中,一直采用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体系,森工采伐实行经济核算制;营林则按专业管理,实行预算报帐制。在这种体制下,育林费用没有计入木材生产成本,造成营林资金短缺。针对这种情况,省林业厅在一九八六年专门下发了《营林生产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但其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营林成本转入活立木资产帐户
【关键词】森工企业 营林生产 会计核算体系 林业厅 木材生产 经济核算制 立木 育林基金 林种 林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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