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预算法》规范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2016-01-11分类号:F812.2;D922.21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摘要】2014年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实施前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并确定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6个地方启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讨论新《预算法》背景下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意义,总结试点地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操作模式,对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稳步推进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预算法 问题 政策建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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