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问题解答之七
2015-07-05分类号:F812.42
【部门】财会月刊
【摘要】1.根据《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 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那么,企业购进的少于5 000元的固定资产是否不需要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答: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确认、计量所持有的固定资产。企业根据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对持有的单位
【关键词】所得税政策 年度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加速折旧 当期成本 计量所 企业会计 问题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 房产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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