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波长——外国破产宣告在我国的地域效力
1998-02-20分类号:F279.2
【部门】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系指法院作出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对破产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的法律上的后果,将在多大的地域范围内发生。外国法院作出的破产宣告,在其国内具有当然效力,但在我国能否具有同样的效力,我国现行破产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随着外国人投入我国境内的资产不断增加,外国公司、企业的破产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将日益明显。外国破产宣告是否可以有效于外国破产人位于我国的财产及在我国所为的行为,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及外资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这一“疏漏”,应在即将进行的破产法修定中予以及时的弥补。
【关键词】破产宣告 破产法 债权人利益 外国法院 破产财产管理人 普及主义 破产免责 破产程序 外资经济 破产案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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