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有企业改革方式的比较及其共同规律性
1998-01-10分类号:F279.1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 100732
【摘要】人们对西方的私有化常常发生误解,认为国有企业私有化就是把企业财产全部出售给私人。在西方,国企财产全部出售给私人的情况,仅仅占国有企业的较少部分,在大多数情况下,西方国家都是根据各自的国情对国有企业实行不同方式的整顿。本文提到的西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四种不同模式;美国把政府职能转让给私人、英国实行股份制改造、日本实施民营化和澳大利亚对国企实行严格监督机制,都具有代表性;而西方国有企业改革带有的规律性:把赢利放在首位、企业部门结构限制在非竞争领域和把法制提到议事日程等,对世界不同类型国家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研究,无疑有其极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结构限制 企业财产 竞争领域 西方国家 经营形式 企业经营 企业部门 企业财务目标 企业亏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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