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要有突破性进展的几点思考
1998-05-01分类号:F279.21
【部门】长春税务学院 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
【摘要】国有中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革,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和突破口,触动产权,明晰产权,国家转让产权等。以职工持股经营的股份制企业为改革的主要形式,并辅之以改组、联合、租赁等其它形式。最终目的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转变机制,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有效吸收民间资本,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 产权制度 股份制 租赁 存量资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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